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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26 15:32:18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八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简介:2024年5月,在新余市中心血站新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江西宸轩建设有限公司、江西韵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涉嫌串通投标,经渝水区城市管理局调查,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2025年4月,渝水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对江西宸轩建设有限公司、江西韵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21367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简介:2025年4月,分宜县财政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分宜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两家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MAC地址一致,涉嫌供应商恶意串通。经调查,在该项目采购过程中,新余市万家惠服务有限公司与新余市勤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MAC地址完全一致,且两家供应商投标文件均由中标人新余市万家惠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公司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的,属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编制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关规定,构成供应商恶意串通。
处理结果:2025年8月,分宜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对新余市万家惠服务有限公司与新余市勤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罚款144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案例3:2023仙女湖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二批次项目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案
案例简介:2024年5月20日,根据相关问题线仙女湖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二批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浙江翱达工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经仙女湖区财政金融局立案调查,浙江翱达工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四份检测报告均为虚假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理结果:2024年8月,仙女湖区财政金融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对浙江翱达工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9875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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